一、建立隐私权的保护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
过去,我们的生活环境很透明,隔壁王奶奶家的母鸡今天下了几个蛋。 隔壁的陈爷爷家晚上吃什么菜,小军队家里来了什么亲戚……我想附近没有不知道的人。 在那个“熟人社会”的时代,很少隐藏在人与人之间。 人们也有“不想告诉别人或不愿意公开的个人事情”,但没有隐私的概念和意识。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和人口的集中,城市生活的特点也表明人们的居住密度越来越高,但相互之间的往来越来越少,需要隐私保护。 另一方面,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文明程度的提高、人的独立、自由日益受到重视,入侵个人生活的手段也日益发达,因此隐私的保护显得更加重要。 例如,生物技术、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政府权力等总是对个人隐私空间构成威胁。 因此,也产生了隐私的观念。
在现代社会,隐私已经成为公众心理。 人人都希望在错综复杂的社会网络中保持相对独立,不伤害他人,对社会安宁的环境也无害。 因此,尊重他人的隐私实际上就是尊重他人的生活,尊重他人的人身自由和尊严,尊重他人生活的平静和幸福。 保护隐私,保护生活安宁和自由,也是维护和谐生活秩序的组成部分。 所以,隐私权是随着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公民个人独立自由、人格尊严越来越受到重视而出现的一种新的独立人格权,表现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我国第一部关于隐私保护的法律《个人信息保护法》已经完成了专家的建议书,并于日前启动了立法进程。 其中有市民的个人信息、保护个人私生活秘密不受侵害的法律等,对媒体应该如何行使报道权也有规定。 应该说,该法的制定标志着包括隐私权在内的人权保护在我国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日益提高。
二、了解隐私的内涵有助于明确隐私保护范围
《民法典》隐私的定义非常清晰。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的平静和不想让别人知道的私人空间、私人活动、私人信息。 ”由此可见,我们的隐私是否受到侵犯,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衡量。
第一,是否侵入了你的“私人安宁”。 “私人安宁”是指个人生活免受他人非法入侵的状态。 我们在和别人交往的同时,需要一个人呆着,保持自己私生活的平静,不被别人打扰。 这就是隐私保护中的“安宁权”。 它包括物理空间的安全和平静,有心理和精神的稳定和安静,也包括不受打扰、监视、跟踪、骚扰等正常生活的平静,还包括噪音、烟雾或各种环境未污染的住宅的平静;
二是不想让别人知道的私人空间、私人事件、私人信息是否被别人入侵盗窃。 在有夫妻性生活的住宅、笔记本电脑里的邮箱、抽屉里的个人日记、手机微信群等私人空间的公共场所与亲朋好友见面、与朋友聚餐、与挚友交谈等不愿为他人窃听或公开的私人活动也包括生理、身体、健康、财产、个人经历、地址安排、宗教信仰等私人信息。 你不想被知道,而且未经你同意就得到了这些信息,就像入侵了你的私人空间一样,有可能会侵犯隐私。
第三,侵入隐私往往会损害你的人格自由、人格尊严精神或利益。 隐私是指当事人不想被他人知道、干涉、侵入的信息、事情或生活领域。 认定其是否符合隐私,也可以从人格自由和人格尊严的损害程度来确认。 (一)维护自己个人人身财产权益、人格尊严和人格自由的重要程度,越重要越有可能符合隐私。 (2)为了保护社会的正常交往和信息自由,其重要性如何? 越重要,越不是隐私问题。 保护隐私是为了防止人身财产权益、人格尊严和人格自由受到侵犯和损害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