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未满八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因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或者没有承担民事无的资格。 1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由于生理、心理发育尚不成熟,对自己的行为识别能力和行为后果的预见还不充分,因此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权益不被侵害,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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